香港中通社9月21日電 《修訂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(東盟)〈投資協定〉的第一議定書》9月20日簽署。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21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,新議定書可保護雙方企業在對方市場投資經營時,享有不低於當地或外國企業所享有的待遇,提升雙方企業經商的信心。
丘應樺認為,有關安排令香港投資者赴東盟更有信心和保障,也吸引東盟企業來港,推動香港經濟發展,並進一步走入大灣區。
他指出,東盟是香港第二大貿易夥伴,多個成員國經濟增長強勁。推動雙方合作,能吸引東盟企業來港設立公司,並利用香港資本市場融資,創造就業機會,推動金融行業發展,為股票市場及財金領域帶來大量動力,達致雙贏。
同時,丘應樺指,東盟企業落戶香港後,可通過CEPA(《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》)進入內地市場,並適用於“港資港法港仲裁”,符合條件的香港製造產品,輸入內地可享免稅待遇。
他表示,香港一直開發新經濟體市場。在中亞訪問團之後,哈薩克鐵路公司計劃來港上市,哈薩克石油化工亦來港發債35億港元;在第十一屆“一帶一路”高峰論壇期間,烏茲別克斯坦納沃伊機場與香港公司簽署協議,由香港公司協助發展物流。
9月20日簽署的《議定書》,在香港與東盟十國自由貿易協定的服務貿易章節下,締約方承諾在指定服務行業為服務和服務提供者提供國民待遇,包括以商業存在的方式提供的服務。《投資協定》與《自貿協定》互補,在經《議定書》納入《投資協定》的保留措施生效後,將為非服務行業的企業和其投資提供國民待遇和最惠待遇。(完)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