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新聞網9月20日電 短視頻應用TikTok及其母公司位元組跳動為解決違反美國《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》指控,原本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4億美元的和解協議,但最近協議突遭波折,一名美國聯邦法院法官稱,他傾向於否決這份協議的部分內容。
據路透社9月19日報道,TikTok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的和解協議分为兩部分:TikTok同意立即支付3億美元;此外,若法院終止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從2019年起對Musical.ly實施的同意令(consent decree),TikTok將再追加支付1億美元。
後來併入TikTok的Musical.ly在2019年被指明知有幼童使用,在收集姓名、電子郵件地址和其他個人信息前,卻未能獲得家長的同意。Musical.ly當時支付了570萬美元的罰款達成和解,並簽署了在2029年前必須履行特定報告和記錄保存義務的同意令。
洛杉磯聯邦地區法院法官George H. Wu9月18日說,他傾向於拒絕終止該同意令的請求,並安排在9月21日舉行聽證會。
法官George H. Wu指出,在沒有更多細節的情況下,法院無法確定這是否構成持久的補救措施,也無法確定終止同意令是不是針對情況變化而進行的適當調整。截至9月19日,TikTok和美國司法部未立即就此事作出回應。
據悉,美國司法部在2024年提起訴訟,指控TikTok和位元組跳動未能保護兒童隱私,並非法收集他們的個人信息。
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時,美國政府稱,自起訴以來,TikTok發生了重大變化,包括所有權結構、管理、合規功能和隱私操作等。例如今年1月,位元組跳動同意成立一家由美資佔多數股權的合資企業,旨在保護美國用戶的數據,以避免這款擁有超過2億美國用戶的應用在美國被禁。(完)






